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

七天鑑賞網拍皆適用 但特定商品恐無提供

網購正夯,衍生出網路商城、商店街、拍賣等多種經營型態,網友關心平台不同,消費者權益是否跟著有差異,網購業者指出,以鑑賞期為例,依規定不管是B2B或是C2C都適用,不過像是經營規模小、提供特定商品,可能沒有提供鑑賞換貨的服務。

動動手指輕鬆消費,網上購物成趨勢,眾多網路商城、網拍網站,在買賣之間建立起便利快速的銷售平台,搶食網購市場大餅,消費者選擇多,不過最關心仍是購物保障是否有所不同,以網購退換貨來說,業者指出,一般而言,網購平台適用七天鑑賞期的規定,但部分規模較小、販賣內衣物、食品等特定商品的拍賣,可能沒有相關服務。

PChome行銷處公關主任楊璿說:「七天鑑賞期其實網拍也適用,只是有的賣家可能販售的商品比較特殊,這種售出都沒辦法退換的原因是,如果這個商品經過人家使用沒有辦法在賣,一般而言網購平台,基本上,雖然說B2C是我們平台與消費者直接溝通、直接做交易,B2B2C是商店街上面的店家與消費者做交易,基本上都是受到電子商務法,大概都有七天鑑賞期的保護內容。」

專家指出,成熟、具一定規模的平台店家,消費者權益較有保障,較為小型商家或個人賣家,在電子商務經驗、商品條件、消費者溝通與交易方面,可能不如大型購物網站完善,建議消費者購買前,先細讀平台購買須知,確認並同意內容規範後,再行決定是否購買。

資料來源: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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